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 函
地址:112091臺北市北投區建國街2號
承辦人:李怡樺
電話:02-28616942轉215
電子信箱:as7478@gov.taipei
受文者:臺北市私立新民高級中等學校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5年1月19日
發文字號:北市師教字第1156000144號
速別:普通件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
附件:實施計畫1份
主旨:檢送本中心「114學年度第2學期國民中學領域非專長授課教師回流研習班」實施計畫1份,請轉知所屬於各場次報名截止日前完成報名及薦派,並核予公假派代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委託及本中心115年度研習行事曆辦理。
二、研習對象:調訓本市公私立國民中學114學年度綜合活動領域(家政、童軍)、科技領域(資訊科技、生活科技)之領域非專長授課教師。
三、研習時間:115年3月12日(週四)至5月29日(週五),詳附件實施計畫第四點。
四、報名及薦派期間:自即日起至各場次報名截止日止,各場次報名截止時間不同,請詳附件實施計畫第四點。
五、研習地點:各場次請詳見實施計畫附件1。
六、報名方式:採網路報名,參加研習人員請登入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(https://insc.tp.edu.tw)報名,經行政程序核准後,由學校研習承辦人於報名截止日前進入系統辦理薦派作業。
七、學員注意事項:
(一)各領域研習日期及地點,請詳閱實施計畫附件1課表。
(二)請於研習前確認手機已安裝及更新「酷課(雲)App」軟體,並完成註冊,以利「簽到」及「簽退」。
(三)基於校園安全考量,請配戴「臺北市政府員工服務證」或「學校識別證」進入研習場地學校(詳附件2)。
(四)請自備環保杯。
正本:臺北市私立國民中學(含完全中學)、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(國中部)、國立政治大學附屬高級中學(國中部)、國立臺灣戲曲學院(國中部)
副本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