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北市立大同高級中學 函
地址:104372臺北市長春路167號
承辦人:延孟華
電話:02-25054269轉119
電子信箱:g1114@ttsh.tp.edu.tw
受文者:臺北市私立新民高級中等學校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5年3月24日
發文字號:北市同中教字第1156003276號
速別:普通件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
附件:「一起成長的學習—高中英文課程中的SEL實踐」研習實施計畫(課程代碼:5539506)
主旨:檢送本校辦理114學年度第二學期英文科教師專業成長研習實施計畫,歡迎貴校英語科教師踴躍報名。
說明:
一、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4年11月3日北市教中字第11431087321號核定函辦理。
二、為增進高中職英語科教師全英語授課知能,提升高中職全英語課程品質,爰辦理旨揭研習。
三、本案研習資訊如下:
(一)講題:一起成長的學習—高中英文課程中的 SEL 實踐。
(二)講師:李品賢 (臺北市立中山女高英語科教師兼秘書)。
(三)時間:115/5/18(一)14:30-16:00。
(四)地點:臺北市立大同高級中學行政大樓3樓簡報室。
四、意者請於115年5月8日(五)23:59前至全國教師在職研習網(http://inservice.edu.tw/)報名(課程代碼:5539506),錄取人數以30人為上限。
五、檢附實施計畫1份。
正本:全國公私立高中職學校(屏東縣私立日新高級工商職業學校、清傳學校財團法人新北市清傳高級商業職業學校、國立竹北高級中學(已停用)、高雄市私立南海月光實驗教育學校、高鳳學校財團法人屏東縣崇華高級中等學校(已停用)、國立嘉科實驗高級中等學校(已停用)除外)、國立嘉科實驗高級中等學校
副本: